嵘泰股份: 嵘泰股份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 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 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第三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发生本制度规定的相关重大事项, 视同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适用本制度。 公司的参股公司发生本制度规定的相关重大事项,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 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应当参照本制度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定 第四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应当 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应当以客观事实或者具有事实基础的 判断和意见为依据,如实反映实际情况,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 第五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信息,应当使用事实描述性的语言, 简洁明了、逻辑清晰、语言浅白、易于理解,不得含有宣传、广告、恭维、诋毁 等性质的词句。 第六条 公司披露预测性信息及其他涉及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