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嵘泰股份: 嵘泰股份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年7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以下简 称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第九条 授权委托书应由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签名,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委托人与受托人的姓名; (二)代理事项; (三)授权范围和对议案表决意向的指示; (四)有效期限;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会议应于会议召开三日前通过专人送出、电子 邮件、微信、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独立董事。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通知时 限可不受本条款限制。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或委托出席方可举 行。如有需要,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议题涉及的相关人员可以列席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但非独立董事人员对会议议案没有表决权。 第五条 独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