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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开实业: 关于《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的法律意见书 致: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接受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担任开开 实业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专项法律顾问。 法律意见书 目 录 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司法部联合发布的《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 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 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等有关规定,并按照 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上海开开(集团)有 限公司认购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编制的《上海开 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有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的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五年七月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和本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本着审慎性及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