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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学生放学后校内玩耍误伤 法院判决学生和学校按过错大小各担其责
Ren Min Wang·2025-07-18 00:53

原标题:两小学生放学后校园内踢雨伞玩误伤眼睛 学生和学校被判按过错大小各担其责 本报讯(记者 周瑞平 通讯员 邓瑞芳 刘静雅)小学生放学后在校园内捡到一把废弃雨伞踢着玩,导 致同学右眼受伤,赔偿责任由谁承担?近日,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校园侵权责任纠纷 案,判决原告因受伤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30%的责任,被告杨某的法定代理人刘某承担40%的赔偿 责任,被告弋江区某小学承担30%的赔偿责任,因该校在某保险公司购买了校(园)方责任保险,故学 校应当承担的责任由某保险公司承担。 姜某与杨某系弋江区某小学六年级学生。某日下午放学后,姜某在学校内的花坛中看见一把废弃雨 伞,便捡起来踢着玩。放学经过此处的杨某表示也想玩,姜某就将雨伞交给杨某。杨某在踢雨伞时,不 慎将雨伞踢飞戳到姜某右眼,导致姜某右眼受伤。经鉴定,姜某眼部构成九级伤残。姜某索赔未果,遂 将杨某、杨某的母亲刘某、弋江区某小学、某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各被告赔偿其医疗费、伤残赔偿 金、精神抚慰金等共计25万余元。 被告杨某及其母亲刘某辩称,姜某受伤系共同游戏所致,杨某不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应当无责 任。学校没有及时清理废弃雨伞,管理存在疏漏,学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