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升股份: 华升股份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 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 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制度指引》等法律、行政规章,结合公司章程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持续信息披露是公司的责任,公司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 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提前向任何单 位和个人泄露。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 的人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任何 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要求公司提供依法需要披露但尚未披露的信息。 公司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 监会的规定。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