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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 纳 达: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

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7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独董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制订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 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和财 务负责人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 名。 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董事长、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