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 纳 达: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7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健全和规范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 策程序,确保董事会高效运作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 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在《公司章程》和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 大经营活动的决策。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七)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 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第三条 董事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