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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投资的基金相关事项变更的公告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主要经营场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8号33层3308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新沙鸿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徐磊) 成立日期:2016年1月25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一、基金概述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2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签署并购基金合作协议的议案》。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4,000.00万元, 占上海蓝新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蓝新")总认缴出资额的80%。上述事项详见公 司于2015年12月19日、2015年12月22日、2016年1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分别披露的《关于签署并购基金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5-080)、《关于签署并购基金合作协议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83)、《关于参与设立 的产业并购基金签署相关合伙协议的公告》(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