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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重机: 中航重机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修订)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7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股 (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一)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 1 次, 应当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