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重机: 中航重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 年 7 月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水平和 信息披露质量,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保护公司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按照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修订完善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保证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内容的 完整性与实施的有效性,以此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二条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建立。董事会负责制度的有效 实施,确保公司相关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公平性,以及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 确、完整。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公司"指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证监会"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交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报纸"指中国 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指定网站"指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 的网站。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