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江股份: 盘江股份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条 为了提高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年报 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会计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公 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部门以及 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的负责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负责人,公 司财务、董事会办公室等部门的工作人员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 工作有关的 其他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 大会计差错、年报其他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业绩预告或业 绩快报存在重大差异等情形。 第五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严格遵守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 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有关人员不得干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