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神通: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加深投资 者对公司投资价值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关 系,提升公司的诚信度、核心竞争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 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各部室、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及其直属分支机构,上 述机构相关责任人员。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系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 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 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 者、保护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