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江苏神通: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7月修订)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公司章程》")、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及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 重大信息的范围 第六条 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发生或即将发生以下情形时,负有报告义务的相关人员 应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地通过董事会办公室向董事会报告有关信息,包括 但不限于公司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的以下事项及其持续进展情况: (一)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重要会议事项,包括:拟提交董事会、监事会、股东 会审议的事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召开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会(包括变更召 开股东会日期的通知)并作出决议;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召开的关于本制度 所述重大事项的专项会议。 (二)公司发生或可能发生达到以下标准的重大交易事项: 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第一条 为加强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 明确公司内部各部门和各分支机构的信息收集和管理办法,确保公司及时、真 实、准确、完整地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