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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宝岛: 北京市兰台律师事务所关于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的法律意见书

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的 法律意见书 兰 台 意 字 ( 202 5) 第 38 74 号 北京市兰台律师事务所 关于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1号第三置业B座29层 电话:(8610)52287799 传真:(8610)58220039 邮编:100028 网址:www.lantai.cn 二〇二五年七月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兰台律师事务所 关于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致: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兰台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兰台"或"本所")接受黑龙江珍宝岛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珍宝岛")的委托,作为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