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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短线交易遭通报批评 振江股份管理混乱屡次“失守”

◎记者 张雪 据披露,经江苏证监局查明,董冰于2023年6月5日至2024年7月8日担任振江股份监事。在其任职期间, 其母亲王某华控制并操作本人及董冰父亲董某臣的海通证券账户,于2023年6月5日至2024年2月21日期 间累计买入"振江股份"4.42万股,累计卖出3.65万股。同时,董冰配偶向某彬控制并操作本人国泰君安 证券账户,于2023年6月26日至2023年7月10日累计买入"振江股份"1万股。 在上述期间,王某华、向某彬多次买卖公司股票,区间内违规成交股数为3.65万股,违规交易金额达 122.3万元。 上交所认定,上述行为导致董冰构成短线交易,违反相关规定,也违背了董冰在《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依据相关规定,上交所决定对董冰予以通报批评。此项纪律处分将通报中国 证监会,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海关处罚 揭示深层管理乱象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一个月前,振江股份刚刚领受了江阴海关开出的行政处罚。 监管处罚接踵而至,主业盈利大幅滑坡,振江股份正陷入内控与经营的双重困境。 7月24日,振江股份时任监事董冰因其亲属短线交易违规,遭上交所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