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如何?市人大常委会听取这份报告
Xin Jing Bao·2025-07-25 08:53
设立京津冀基础研究合作专项和科技创新协同专项 7月24日,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关于推进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的决定》实施情况的报告。 报告介绍了决定颁布实施以来,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与天津、河北推动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取得新进 展,同时也指出了仍存在的主要问题。报告建议,以制度协同为保障,以产业协作为重点,在提升京津 冀创新动能上主动作为。 报告也指出,根据《决定》规定内容和检查发现,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在取得显著成效的同时, 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如跨区域利益协同存在短板,科技成果转化链条尚待贯通,产业链现代化水平亟待 提升,创新生态环境有待保障等。 报告提出,锚定建设中国式现代化先行区、示范区目标,坚持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原则,以科技创新为 核心,以制度协同为保障,以产业协作为重点,在提升京津冀创新动能上主动作为,发挥好压力测试和 试点突破作用,脚踏实地扎实推动京津冀协同创新发展,形成协同发展更大合力。 报告介绍,京津冀区域协作格局正在成型。贯彻《决定》第四、五、十一条规定,构建"一核两翼"空间 布局,支持雄安新区创新发展,唱好京津"双城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