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材科技: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 息管理,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有效防范和打击内幕交易等证券违法违规行 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公司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 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司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办 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 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第二章 内幕信息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认定标准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及 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尚未公开是指公司尚未在中国 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或网站上正式披露的事项。 第五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一)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