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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承科技: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五年七月 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 20 号院正大中心 3 号南塔 22-31 层 邮编:100020 电话/Tel : +86 10 5957 2288 传真/Fax : +86 10 6568 1022/1838 www.zhonglun.com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 任何其他目的。 致:上海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作为上海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受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