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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股份: 江山股份总经理工作细则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明确总经理的职权、职责,规范 总经理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设常务副总经理 1 名、副总经理若干名。 公司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财务总 监)以及公司董事会确认担任重要职务的其他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 会聘任或者解聘。 第三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报告工作。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审议聘任。公司董事可兼职总经 理,也可向公司内部或社会招聘职业经理人担任。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财 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 第五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六条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