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绿电: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虽未登记在其 名下但该股东可以实际支配表决权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包括 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委托他人代行买卖股票,视作本人行为,应遵守本制 度并履行相关询问和报告义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票及其变动行为的管 理,进一步规范相关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制度规定的其他自然人及 相关组织。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 务负责人、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及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悉 《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