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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绿电: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信息披露暂缓和豁免管理办法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和豁免管理办法 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天津中绿电投 资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临时 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暂 缓或者豁免披露的信息泄露。 第四条 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