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斯信息: 莱斯信息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 联人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关联交易行为 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 券法》" )、《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人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以及《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等其他 主体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交易。 第四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一)公司的关联法人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或者由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 法人或其他组织; 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导致公司 利益对其倾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