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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湘生物: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关于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法律意见书 致: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了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 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进行现场律师见证, 并发表本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圣 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 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声明如下: (一)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 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是否符合《公司法》 《股东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 的提案内容以及这些提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 见。 (二)本所律师出具本法律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