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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路桥: 广发证券关于山东路桥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核查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 对山东路桥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 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号)的核准,公司于2023年3 月24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8,36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税金额)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824,263,366.91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 验,并于2023年3月30日出具了XYZH/2023JNAA1B0084号《验资报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保荐人")作为山东高速 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路桥"、"公司"、"上市公司")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及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