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宏科技: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7月修订)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 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指导,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以下简 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主要规定了董事会秘书的任职条件、任职程序、职权范围和 法律责任等事项。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 司和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任职条件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熟悉公司经营情况和行业知识,掌握履行其职责所应 具备的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个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