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宏科技: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草案)(2025年7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草案)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的信息披露行为,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与及时,切实保 护公司、股东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简称"《香港上市规则》")、《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 571 章)(以下 简称"《证券及期货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胜宏科技(惠 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除公司本身外还包括: (一)公司董事会;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部; (四)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分、子公司负责人; (五)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收购人; (六)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