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宏科技: 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 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香 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负责公司股东会 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处理董事会的日常事 务。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为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 章。 第二章 董事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4 名,职工代表董事 1 名。 除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