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胜宏科技: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修订)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负责公司股东会 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处理董事会的日常事 务。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为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 章。 第二章 董事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条 董事会由 8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职工代表董事 1 名。 除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 产生外,其余董事全部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董事会应当设立审计委员会,并可以根据需要设立战略与投资、提名、薪酬 与考核等其他专门委员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依照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 有关规定、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除另有规定外,专门委员会的提案 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 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