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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丰药房: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7月修订)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息 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 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 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机构和部门,应及时将有关信息向公司董事长、董事会 秘书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当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需了解重大事项的情况和进展时,相关 部门及人员应予以积极配合和协助,及时、准确、完整地进行回复,并根据要求 提供相关资料。 《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益 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益丰大药房连锁 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