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力医疗: 维力医疗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7月修订)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应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负有重大信息报告义务的相 关人员进行信息披露方面的培训,以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报告的及时和准确。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部门、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参股公司及分公司应积极配合公司董事会秘书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及时报告重大 信息的发生和进展情况,提高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资料。 第七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重大信息的对外发布,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非经董事会书面授权,不得对外发布任何公司非公开重大信息。因工作关系 了解到公司本制度涉及的重大信息的人员,在相关信息尚未公开披露前,不得泄 露,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证券市场。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 年 7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 效管理,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