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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冉股份: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预留授予日)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 查意见(截至预留授予日)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和《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 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预留授予日)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且不存在《管理 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