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高测股份: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止授予日)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 核查意见(截止授予日)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 权激励信息披露》《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 简称"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止授予日)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 如下: 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科创100ETF华夏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 共和国证券法》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