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未名: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5年7月)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2025 年 7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结构,明确独立董事的工作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 整体利益,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 作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 第七条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公司章程》及本细则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