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达股份: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致: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司")委托,就贵司召开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 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 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 修订)》(以下简称《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 (一)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会议通知》,有权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人员为截至 2025 年 7 月 25 日下 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