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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依股份: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 15 号 国际金融大厦 16 层 F 室 邮编:116006 电话:(86-411) 8250-7578 传真:(86-411) 8250-7579 北京市建国门北大街 8 号华润大厦 20 层 邮编:100005 电话:(86-10) 8519-1300 传真:(86-10) 8519-1350 junhebj@junhe.com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 法律意见书 致: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 司委托,作为发行人本次发行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 册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中国现行 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 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依据《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证券法 律业务执业规则》和中国证监会的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发行人实际情况编制和落 实了查验计划,收集了证据材料,查阅了按规定需要查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