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尔玛: 关于广东德尔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达辉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德尔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 致:广东德尔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达辉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是具有中国法律执业资格的律师事务所。根 据广东德尔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尔玛"、"公司"、"本公司"或"上市公 司")与本所签订的法律顾问协议,本所担任德尔玛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 简称"本激励计划")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就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 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以下简称"本次归属")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以下简称"本 次作废")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 则》《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及其他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及适用的政府部门其他规 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 神,本着审慎性原则及重要性原则,审阅了本激励计划的相关文件,并通过查询政府 公开信息对相关事实和资料进行了核查和验证。 本所及指派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 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