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生股份: 股东会议事规则
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五年八月 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 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和《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山东监管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 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六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