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生股份: 董事会议事规则
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五年八月 《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的提议、召集、通知、召开、表决、记录等事项适用本 规则。 第三条 董事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 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董事会临时会议不定期召开。 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 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 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其职权 第五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第六条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三名独立董事、一名职工代表董 事。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 非职工代表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者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会解除其 职务。 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