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平股份: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 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公司、股东及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临 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 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 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