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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定币条例》今起生效!暂未发任何牌照,香港金管局预警概念化、泡沫化风险
Sou Hu Cai Jing·2025-08-01 05:09

红星资本局8月1日消息 今日,香港《稳定币条例》正式生效实行。任何人如在业务过程中在香港发行法币稳定币,或在香港或以外发行宣称锚定港元价值的 法币稳定币,必须向金融管理专员申领牌照。截至目前,香港金管局尚未发出任何牌照。 储备资产不仅包括现金,还包括期限3个月内的银行存款,政府、中央银行等剩余期限不超过一年的高评级债券。文件要求,稳定币的储备资产组合市值不 少于稳定币流动总面值。稳定币发行人持牌机构对储备资产需进行超额抵押,从而应对市场波动。稳定币发行人持牌机构应委托合资格的托管人保管储备资 产。 对于稳定币挂钩币种的选择,上述文件明确,稳定币发行人可选择挂钩不同的单一法币,也可以选择挂钩一篮子货币,并可以随时向香港金管局申请增加新 的挂钩法币。 据香港金管局副总裁陈维民在简报会上介绍,目前与香港金管局接触的潜在发行人所谈及的挂钩货币主要是港币、美元等可自由兑换的法币。 对于储备资产托管的银行,上述文件指出持牌机构应优先委托香港持牌银行作为储备资产托管方。尽管香港方面允许将储备资产存于香港境外的银行,但发 行人需要向香港监管局证明境外托管机构具备与香港持牌银行同等的资产保障措施,确保极端市场条件下仍能及时兑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