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稳定币条例草案》生效!发行法币稳定币必须持牌
Bei Jing Shang Bao·2025-08-01 06:45
《稳定币条例》实施后,任何人如在业务过程中在香港发行法币稳定币,或在香港或以外发行宣称锚定 港元价值的法币稳定币,必须向金融管理专员申领牌照。 发牌制度将为公众及投资者提供更好保障。其中,条例只容许指定的持牌机构在香港销售法币稳定币, 而只有由持牌发行人所发行的法币稳定币方可销售予零售投资者。此外,为防范诈骗,在任何时候(包 括六个月的不违反期),只有关于持牌法币稳定币发行的广告会被允许。市民应留意上述事项,并在接 收与法币稳定币相关的广告或信息时保持审慎。 北京商报讯(记者刘四红)据央视新闻,8月1日,香港《稳定币条例草案》正式生效,这是在香港设立法 币稳定币发行人的发牌制度,完善对虚拟资产活动在香港的监管框架,以保持金融稳定,同时推动金融 创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