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股IPO新规,下周一起实施
8月1日,港交所全资附属公司联交所,就优化首次公开招股市场定价及公开市场规定的咨询文件,刊发咨询总结。 新规将于8月4日(下周一)生效,并适用于所有发行人及所有在该日或之后刊发上市文件的新上市申请人。 上市规定的主要变化包括:将IPO建簿配售部分的最低分配比例从原建议的50%下调至40%;允许新上市申请人选用机制 A或机制B,作为IPO发售分配机制;明确初始公众持股量及自由流通量门槛。此外,联交所就持续公众持股量规定征询 市场意见,为期两个月。 港交所上市主管伍洁镟表示,希望通过这次改革,提升新股定价及分配机制的稳健性,并且平衡各种不同类型的本地及 国际投资者参与新股认购的需求。 据悉,联交所收到1253份来自各界人士对咨询文件的非重复回应意见。经考虑这些回应意见,联交所在略作修订及厘清 后,将采纳咨询文件中的大部分建议。上市规定的主要变化包括首次公开招股发售及定价机制、公开市场规定等方面。 在首次公开招股发售及定价机制方面:一是明确建簿配售部分的最低分配份额,规定发行人将首次公开招股时初步拟发 售股份的至少40%分配至建簿配售部分。最低分配比例由原建议的50%下调至40%。 二是允许新上市申请人选用机制A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