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轻松: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2025年7月)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专项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止大股东和其他关联方占用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大股东和其他关联方资金占 用行为的发生,进一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 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合并范围内各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 企业垫付的工资、福利、保险、广告费用和其他支出;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附属企业偿还债务而支付的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控股股东、 实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