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轻松: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 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决策 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 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发展战 略和重大投、融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以上董事组成。 《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一)对公司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 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 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董事长、二分之一的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