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汽车: 《董事会决议执行管理办法》(2025年8月修订)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执行管理办法 (2015 年 12 月制定,2025 年 8 月第一次修订) 一、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专门委议事规则》 等相 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有效机制,理顺决议执行高效流程,保障公司重大项目的顺利实施和推进。 二、董事会决议分类及反馈形式 第三条 公司主动反馈类决议。分为一次性反馈类和持续反馈类决议。 一次性反馈类决议事项可一年一次进行执行反馈,如董事及高管人员任免、年度经营指标完成、 高管 薪酬兑现、利润分配执行、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授信担保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制定等。 持续反馈类决议事项一般需持续一年以上,需根据执行阶段的不同持续跨年度进行反馈,如技术 改造、 对外投资、再融资等。 第四条 专门委要求反馈类决议。此类决议反馈由董事会专门委发起,由公司依据专门委的要求进 行反 馈汇报、审议。 第五条 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的反馈汇报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的任一形式:董事会工作报告、年 度报 第二条 依法依规运作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