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汽车: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2025年8月制定)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 (2025 年 8 月制定) 第一条 为规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确保其勤勉尽责履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简称"1 号指引"),特制定本规范。 第一节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 第二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负有忠实、勤勉义务。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司 章程规定履职。 董事审议提交董事会决策的事项时,应当主动要求相关工作人员提供详备资料、作出详细说明。 董事应当在调查、获取作出决策所需文件和资料的基础上,充分考虑所审议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对公 司的影响(包括潜在影响)以及存在的风险,以正常合理的谨慎态度勤勉履行职责并对所议事项表示 明确的个人意见。对所议事项有疑问的,应当主动调查或者要求董事会提供决策所需的更充足的资料 或者信息。 董事应当就待决策的事项发表明确的讨论意见并记录在册后,再行投票表决。董事会的会议记录 和表决票应当妥善保管。 董事认为相关决策事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应当在董事会会议上提出。董事会坚持作出通过该等 事项的决议的,异议董事应当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北京证监局等相关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