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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特股份: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的职责,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科学决策,根 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主要负责制定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确定公司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委员会组织机构 第三条 委员会由三人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委员候选人由董 事长、二分之一的独立董事、三分之一的董事提名,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 举产生。 第四条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人,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由委员会全 体委员过半数产生。董事会秘书处负责做好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公 司有关方面的资料。 第五条 主任委员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