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精研科技: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五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 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于主 营业务,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中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发行股份、 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用途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条 募集资金只能用于公司对外公布的募集资金投向的项目,董事会应 制定详细的资金使用计划,做到资金使用的规范、公开和透明。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规范 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维护公司、股 东、债权人及全体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制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 板规范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