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露露股份公司关于回购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的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承德露露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10月24日、2024年11月1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4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及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 案》,同意使用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不超过人民币11.75元/股(含)的 价格回购本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回购的数量不低于3000万股(含)且不高于6000万股 (含),回购的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500万元(含),具体回购数量及回购金额以回购期限届满或 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数据为准。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 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上述内容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10月25日、2024年11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