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股份: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年8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特 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 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制度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由总经 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未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不在本工作制 度的考核范围内。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 委员由董事长或者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 事会选 ...